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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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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8)1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是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省下达的推荐指标进行申报,对选拔推荐的每个步骤和环节,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


       二、各地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具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都能参与申报,切实把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实绩贡献大、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三、各地各单位要严格公示制度,拟申报人选必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隶属关系(非公有制按属地管理,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推荐申报)逐级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书面公示材料)。


       四、从今年开始,我市采取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对拟申报的人选,担任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同志,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提供组织部门书面审核意见)。


       五、各地各部门务于4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拟申报人选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逾期不再受理。上报材料包括:综合推荐报告(人选选拔推荐情况、专家初评情况、公示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报2018年政府特殊津贴情况一览表》和《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各一式两份、个人信息采集数据、申报材料的有关证件和佐证材料等)。上报纸质材料不需装订,待确定拟推荐人选后,将统一格式、样式。表格下载网址:www.hbrsw.gov.cn。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信箱:tsrszjc@126.com


       联系人:张树彬

       联系电话:2802781

       附: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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