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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室辅导制度

20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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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理咨询室主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的咨询工作,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

2、心理咨询的主要对象是帮助解决某些有心理障碍的学生。

3、心理咨询室通过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使其具备健康的心理从而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创造和谐校园。

4、心理咨询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 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和结果分析,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掘潜能。

(2) 为个别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进行鉴别、疏导、调整。

5、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咨询员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7、咨询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咨询员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8、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员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9、每次咨询结束后,咨询员应及时整理咨询记录,分类存档。

10、咨询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安静、舒适的咨询环境。

11、爱护咨询室的物品,保持好咨询室卫生。

12、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13、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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