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中心学校,局直、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学生“小手牵大手”转告家长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一、思想重视,认真组织
各校接到通知后,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切实做好广大师生及家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由学校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二、积极实施 注重效果
(一)活动方式
1、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学校广播、把宣传海报转发到家长群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打印宣传海报,通过孩子转交到家长手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发放公开信等宣传资料,利用班队活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专题片,让广大师生深切地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二)宣传的内容
1、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广大师生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2、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理性投资意识。
三、建立教职工长效教育机制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教职工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以后还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并于6月9日前把统计表及开展活动的图片和视频等报教育局(民办学校交到成职科,镇乡中心学校、局直学校交到计财科310),并发邮箱13832583080@163.com。
附:1、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非法集资宣传资料(请到“丰润教育事业统计”群下载,各校均有在群人员)
唐山市丰润区教育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