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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新一届职业教育名师评选”的通知

201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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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新一届职业教育名师评选开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市评审等环节确定,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务于12月8日下午17:00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现将评选条件公布如下:


       (一)、年龄条件:到2016年9月10日,女教师不满50周岁,男教师不满55周岁。

       (二)、业务条件:按照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评选唐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的通知》(唐教职成字2011年19号文件)执行。

       (三)、特殊说明:各种奖励、研究成果及有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含)


       附:唐教职成字2011年19号文件中评选条件部分:

       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 人师表,严谨笃学,勇于创新。

       2、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实习指导课 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3、学科基础理论和教学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课程标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 学效果好。近5 年获得过市级以上优质课或优秀指导教师奖。

       4、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对本专业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 解。近5 年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已经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近5 年教学经 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评审中获奖。

       5、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时间不少于5 年同等条件下,“双师型”教师和参加国家、省、 市级技能比赛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优先推荐。


       教学名师评选条件:教学名师主要在“双师型”教师中评选。除达到上述骨干教师条件外,还应达到下列条件:

       1、承担中职学校教学任务8 年及以上,具有一定的相关企业经历和行业沟通能力的教 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结合学校和专业特点,积极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创 新。

       3、积极参与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推广,承担行业企业、社区 培训和社会服务,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指导学生或教师本人参加市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能竞赛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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